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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学习及考试活动的通知
  • 栏目:通知公告
  • 时间: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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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组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考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校师生对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把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引向深入,现就我校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学习及考试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参与考试;全校学生参与学习活动

二、学习及考试内容

学习及考试的内容主要以《文明让城市更美好——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119问》、《普洱市民文明手册》、《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6年版)》《普洱市民文明公约》为主。

三、时间与形式

从即日发布通知至3月26日为止。请各学院及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中答题或个人自主答题的形式,组织好本学院、本部门教职工考试;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的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学习并熟知考试内容,同时组织学生做好创建文明城市承诺宣誓仪式。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做好教职员工参考人数统计,并于3月15号前把参考人数上报至宣传部,由宣传部负责统一印制试卷并下发至各学院及部门;

2、考试时间由各学院及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请各学院及部门在规定时间完成考试内容,并于3月26日上午11:30前将本学院及部门试卷统一装袋后交至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304室);

3、请各二级学院将学习活动情况以文字及图片的形式,于3月26日前送至宣传部(报送邮箱:dwxcc@126.com);

附:相关学习材料另打成包,上传至全共享内,各学院及部门可自行下载学习。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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