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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学院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方案
  • 栏目:通知公告
  • 时间: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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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4月省委书记陈豪同志调研普洱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全力投入参与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认真落实完成各项重点工作,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17】2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工作为准则,以提高全校师生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重心,按照《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通过“以师生为中心、以参与为目的、以活动为抓手”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加大创建宣传覆盖面,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热潮,使全校上下创建知晓率达到100%,顺利完成“百日风暴行动”各项安排部署,集中学校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志愿服务、人居环境提升等创建工作,为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百日风暴行动”时间

5月—2017年综合测评结束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深入、有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立普洱学院“百日风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百日风暴行动”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长:毛保祥 成文章

常务副组长:郑颖松

副组长:魏宏 于干千 代红兵 白应华

成员: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百日风暴行动”日常事务。

四、“百日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百日风暴行动”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教育工作

目标:学校范围内有公益广告,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全校师生对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洱精神等内容理解、熟记;全校师生知晓、参与创建率达到100%;全校师生创建满意度测评达到100%;做到宣传教育涉及项目不丢分。

完成时限:5月初至创建结束

牵头责任人:薛敬梅

细化工作:

1.媒体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思想工作精神,通过校园网、官方微信平台等渠道,大力宣传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相关知识;大力宣传和阐释“五位一体”总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理念;围绕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主题宣传教育,激发全校师生爱党爱国爱军情怀;宣传“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和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进行认真宣传阐释和解读;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等主题宣传活动及先进典型,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营造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四个意识”宣传;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师德”“工匠精神”主题宣传;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党的十九大、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党(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团委、学工部、工会、各二级学院

落实时间:五月初完成部署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具体要求:1.党委宣传部根据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思想工作精神,结合宣传主题,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做好创建宣传工作;2.党委宣传部及时宣传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送开展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及新闻稿件,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梳理、汇总学校创建工作亮点特色,及时上报至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广告宣传

按照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告宣传标准要求,做到广告宣传内容全面、布局均衡、美观大方、整洁牢固、融入环境,达到抬头可见,举足可观。宣传内容为: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3.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4.全面贯彻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5.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6.讲文明 树新风 做文明普洱人;7.做文明市民 当文明家庭 建文明单位 创文明城市;8.说文明话 办文明事 做文明人 建文明城;9.全面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推进“六个普洱”建设;10.文明是城市之魂 美德是立身之本;11.创建文明城市 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学校要围绕宣传内容,结合实际,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推广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团委、后勤管理处

落实时间:5月10日前完成

具体要求:1.校门口、校园内、周边墙上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处以上(必须有一定的间隔,一处多块算一处);2.在行政楼、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馆等显著位置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3.大学生守则上墙;4.每个教室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3.活动宣传

围绕“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主题,按照周周有部署安排、月月有主题活动、季季有总结提升的要求,以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法治精神、雷锋精神、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良好家风、志愿服务精神、普洱精神、民族团结、文明礼仪、生态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常识等内容为主题,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主题节庆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家庭教育活动、形势政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全校师生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落实时间:5月初全面开展,并贯彻始终

具体要求:

(1)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组织干部师生员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法制宣传、环保宣传、诚信宣传、科普宣传、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学习道德模范、文明交通等形式多样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到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百日风暴行动”中来。

(2)开展主题节庆活动。以校园文化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容主线,广泛开展各种节日、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活动

(3)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开展书香校园阅读、教职工气排球比赛,学生足球、篮球、民族健身操比赛等活动,提高师生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文艺作品展演活动。

(4)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背诵熟记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包容开放、团结拼搏”的普洱精神,背诵顺序不能错,默写无错误字;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主题宣传及创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营造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5)开展形势政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共筑中国梦•同绘彩云南”百场形势政策报告会为抓手,围绕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主题宣传教育,激发全校师生爱党爱国爱军情怀。

4.其他宣传

(1)会议培训宣传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必须在学校动员会的基础上召开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动员部署会,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适时推进落实。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落实时间:5月19日前全面动员部署

(2)文件简报宣传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内容,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师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要利用内部刊物和简报信息等,及时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部署要求和工作动态。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落实时间:5月初全面开展至创建工作结束

(3)单位宣传栏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单位内部,要制作推出一块精神文明建设(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专栏,内容必须包括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常识等。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落实时间:5月中旬制作完成

(二)志愿服务工作

目标:全校师生对全市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全校师生100%注册成为志愿者,达到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0%。做到志愿服务活动涉及项目不丢分。

完成时限:5月初全面开展至创建工作结束

牵头责任人:段世敏

细化工作:

1.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

按照中央民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普洱学院志愿者服务相关制度文件;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招募注册宣传工作,要求全校师生100%注册成志愿者,达到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0%。建立健全学校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

责任部门:团委、工会、党委宣传部

落实时间:6月20日完成

具体要求:1.团委负责制定志愿者服务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的有效机制;2.团委、工会、宣传部做好全校师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招募注册工作,保证全校师生志愿者注册率为100%。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在社区(学校所挂社区为凤凰路社区)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每月至少开展4次。达到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5小时。有专业志愿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保证每天不少于4名志愿者负责学校周边“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部门:团委、工会、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落实时间:5月初全面开展至创建工作结束

具体要求:1.由团委统筹安排,组织专业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其他部门及二级学院配合开展完成;2.由团委负责统筹安排志愿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其中包括文明交通引导、文明交通劝导、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按照市文创办《关于开展“百日风暴行动”集中整治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通知》要求,自行安排志愿者(每天不少于4人)负责学校周边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按照集中整治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时间安排,做好与区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保证每天有2名志愿者在“茶城大道与普洱大道”区域做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有活动计划、人员排班、活动进展等痕迹资料;3.志愿者参加服务时注意形象和安全,不能带包和打伞,相互间聊天,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洱精神、志愿服务精神等内容;4.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配合团委开展完成“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3.志愿者公益活动

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

责任部门:团委、工会、学工部、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落实时间:持续开展至6月20日结束

具体要求: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开展志愿者公益活动,保证活动开展有痕迹材料,活动开展时间以2017年为主。

(三)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目标: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人区没有吸烟现象;校园及所挂社区、所包街道环境质量优良。做到人居环境提升涉及项目不丢分。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全部完成

牵头责任人:刘贤聪、王宏昆

细化工作:

1.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学校行政办公楼、教学楼、体育场馆、学生宿舍、食堂等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全校师生做到文明吸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

落实时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

2.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认真落实全市“挂社、包街、联片、帮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教育、文明交通、文明卫生、文明市场、文明社区等“五个文明”活动,做到校园及所挂社区(凤凰路社区)、所包街道(菩提路及学苑路,包括学苑花园、校园足球场、北门周边)环境绿化优美,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师生互尊互重、团结友爱;邻里团结和睦、守望相助。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落实时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

具体要求:1.由学工部、安全保卫处统筹协调,安排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做好校园卫生及各部门(学院)办公区域卫生打扫工作;2.由团委、工会、党委宣传部组织志愿者定期打扫学校所挂社区、所包街道环境卫生;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协调配合做好各项卫生清理、打扫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校上下要统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的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服务地方发展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做好创建“百日风暴行动”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共同知晓、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学校文明单位。

(二)充分准备,抓好落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百日风暴行动”工作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保证部门及学院师生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及普洱精神内容;保证创建工作有方案、有痕迹、有材料,顺利完成通过全市各项测评、问卷调查等检查内容。

(三)强化责任,加大督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要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创建过程中不定期对普洱市各单位、学校、社区及广大市民进行创建责任内容检查抽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落实。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及督查,一旦发现完成不力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及学院,将采取约谈或通报批评的形式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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