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学校德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现将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普洱市道德模范和普洱市美德少年推荐活动的通知》(普文明办发[2017]5号)文件转发至群共享,请各学院、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宣传推荐。
本次普洱市道德模范推选共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推选命名2名荣誉奖和2名提名奖,共推选20名;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评选。已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及提名奖获得者、省道德模范称号及提名奖以及前三届普洱市道德模范称号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本届普洱市道德模范的推选。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的普洱籍公民,在普洱工作、务工经商、投资兴业的非普洱籍人士,均可被推荐为普洱市道德模范人选。
请各学院、部门按照文件通知中规定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广泛发动推荐候选人,认真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详实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并于3月30日前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宣传部,同时报送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像素不低于500万)电子版。(相关表格已在文件通知内;报送邮箱:dwxcc@126.com)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