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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学院关于举办“唱响中国梦”歌咏比赛的通知
  • 栏目:通知公告
  • 时间: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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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广大学生爱国之情,充分展示我校莘莘学子的青春风采,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之际举办“唱响中国梦”为主题的歌咏比赛,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活动主题:通过歌咏比赛活动,歌颂伟大祖国,歌颂中国共产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健康高雅、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活动主题为“唱响中国梦”“---普洱学院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歌咏比赛。

二、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参赛,各二级学院一支队伍,人数控制在80-120人,可师生同台。

三、 参赛曲目:每二级学院参赛曲目2首(其中一首曲目为歌唱祖国、歌唱党、歌唱社会主义,另一首为有较强艺术性的曲目),并于3月20日前将参赛曲目报至党委宣传部。

四、 参赛要求:

1、歌咏比赛是2015年学校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之一,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赛,努力提高演唱水平,力求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2、东盟学院只参加现场表演,不参与比赛。

3、每队演唱2首二声部以上混声合唱歌曲(也可选择男声合唱或女声合唱),两首时长不超过10分钟;鼓励创作符合本次比赛主题的原创曲目;领唱仅限于本校师生。

4、各参赛队伍可以选择无伴奏合唱曲,或有伴奏合唱,但伴奏形式仅限钢琴。

5、要求服装统一,指挥、钢琴伴奏自备;合唱团舞台画面要有变化,可适当根据歌曲需要变换造型、动作、队型等,但不伴舞、不使用道具,如有得分扣去0.05分。

五、 评分标准

1、精神饱满,着装整洁统一。(1分)

2、音准、节奏较好。(2分)

3、音色优美统一,不喊叫。(2分)

4、声部清晰,作品表达较完整。(3分)

5、指挥清晰到位,表现力强,处理得当。(2分)

6、鼓励教师参与本学院的歌咏比赛,得分加0.02分;参加比赛的人数超过120人,得分扣去每人/0.01分;伴奏形式仅限钢琴,如加有其它伴奏得分扣去0.05分。

六、 奖励办法

1、比赛将邀请校内外评委(7人)现场评审,采用10分制,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公布成绩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分取平均分。

2、评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表演奖1名,并发放奖牌和奖金。

七、 时间:4月底5月初

八、 地点:普洱学院东区广场

 

 

 

                                                 普洱学院党委宣传部、团委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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